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填埋場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意見

2018-08-27 09:42

2018年8月16日,台州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組織成立驗收工作組,在公司現場開展“台州市園林綠化管理處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填埋場項目(一期)”進行環境保護設施(廢水、廢氣)竣工驗收。驗收工作組由台州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瑞博思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監測單位)、台州市污染防治工程技術中心(環境監理單位)、安徽省通源環境節能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單位)、浙江泰誠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環評單位)和特邀專家組成,具體名單附後。


與會代表及專家踏勘了項目現場,檢查了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分别聽取了台州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的環保執行報告,浙江泰誠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環保設施建設情況的彙報及浙江瑞博思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的彙報,經認真讨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内容

台州市生活垃圾飛灰填埋場位于台州灣循環經濟産業集聚區山海大道以南、規劃道路以東地塊,場址總面積 130 畝。環評報批建設規模為:設計總庫容 80萬m3(一期 28.5萬m3,二期 23.3萬m3,三期28.2萬m3),服務年限20年(一期6年,二期6年,三期8年)。其中一期日處理規模平均為138t,二、三期日處理規模平均為 147.6t。填埋場為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的配套,作為生活垃圾填埋場飛灰安全填埋專區,用于填埋台州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産生的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固化物,不接收原生生活垃圾及其他廢物。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6年9月建設單位委托浙江泰誠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台州市園林綠化管理處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填埋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16年9月台州市環保局集聚區分局以台集環備[2016]10号文對該項目環評出具了備案表。本項目于2016年10月開工建設。2017年8月,建設完成飛灰填埋一期庫區建設,配套滲濾液處理站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并投入試運行。

(3)投資情況

本項目現階段實際投資為91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50萬元,占比8.2%。

(4)驗收範圍

本次驗收範圍為台州市園林綠化管理處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填埋場項目一期庫區(飛灰專區)及其配套滲濾液處理工程及公用工程。


二、項目變動情況

(1)一期填埋場占地面積由25580平方米減少到24000平方米,但總設計庫容不變。

(2)滲濾液處理工藝進行調整,将環評中NF系統變更為樹脂交換陰陽床。

(3)部分設備優化。

根據[2015]52号《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項目建設内容、建設地點未變化,設計總庫容不變,一期占地面積略為減少,廢水處理工藝有所調整,上述變化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防滲措施

防滲系統主要分為水平防滲和垂直防滲,其中水平防滲分為庫底水平防滲及庫區邊坡防滲。

水平防滲選用2.0mm的HDPE膜作為主防滲層材料、1.5mm厚的HDPE膜作為次防滲層材料。垂直防滲設置在填埋庫區四周環庫道路中心線處,采用600mm厚水泥膨潤土牆,平均深度約為25m。

(2)廢水處理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滲濾液及生活污水等。

廠區已建成雨水管網、污水管網,實行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通過一體式化糞池預處理後泵送至滲濾液調節池後進一步處理。滲濾液經還原+絮凝+沉澱+樹脂交換陰陽床處理後納管進入台州市路橋區濱海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理。

(3)廢氣處理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臭氣及揚塵等。

污水站臭氣采用對滲濾液調節池混凝土現澆加蓋,留2個檢查井作為廢氣排放口。揚塵治理措施為在飛灰堆場出入口設置洗輪機,對進出車輛進行清洗;在填埋作業區已設置噴霧除塵器,減少灰塵飛揚;填埋場内作業表面及時覆蓋,飛灰固化物填埋壓實後,為防止灰渣飛散。

(4)環境風險防範設施

本項目建設了4030m3的調節池兼事故應急池和2個約10m3的初期雨水池,并配套了相關的控制閥、提升泵等措施。

項目已編制完成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在當地環境保護局完成了備案,備案編号:331001-2018-008-M。

(5)環保管理

已設置專職人員負責公司内部日常的環境管理、環境監測和應急事故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監測期間,該項目廢水總排口處 pH值為7.51~7.65,SS濃度為22~25(mg/L),化學需氧量濃度為62~71(mg/L),氨氮濃度為10.08~10.61(mg/L),鉻濃度小于0.03mg/L,六價鉻濃度為0.008~0.016(mg/L),砷濃度為3.33~4.58(ug/L),鉛濃度為6.50×10-3~1.40×10-2,镉濃度小于0.005 ug/L,汞濃度小于0.04 ug/L,排放濃度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标準》(GB 16889-2008)表 2 中的排放質量濃度限值。

原環評監測時的地下水水質監測為等級Ⅴ類。本次監測期間,根據項目地下水中 pH、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氯化物、揮發性酚、氰化物、砷、汞、六價鉻、鉛、氟、镉鐵、錳、銅、鋅、糞大腸菌群的濃度,判别水質屬于《地下水水質标準》(GB/T14848-2017) 中Ⅴ類。 

2、廢氣

監測期間,廠界廢氣中氨氣、硫化氫、臭氣濃度排放均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标準》(GB 14554-93) 表 2 中排放标準值。

項目周邊500米防護距離内無環境敏感點,符合環評要求。

4、總量控制

根據項目總排口廢水監測濃度:化學需氧量 67.5mg/L,氨氮 10.44mg/L,則項目納管量為 COD0.415 噸/年,氨氮 0.0642噸/年。另外根據路橋區濱海污水處理廠廢水出口濃度:化學需氧量60mg/L,氨氮8mg/L,則本項目通過污水處理廠排入環境的污染物總量為:COD0.369噸/年,氨氮 0.049 噸/年。能滿足環評中排放總量(近期)COD0.8228噸/年,氨氮 0.1097噸/年的控制要求。

5、飛灰固化

台州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燒廠焚燒後産生的飛灰經螯合固化後,滿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準》中表6.3規定的相關限值要求後,方可進入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燒填埋場。杭州普洛塞斯監測科技有限公司每月對入場飛灰進行檢測。根據監測數據可知,飛灰含水率為19.3%,鉛0.190mg/L,鋇5.40 mg/L,總鉻0.110 mg/L等,各項檢測指标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準》中入場限值。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廢水收集後至滲濾液處理系統處理,處理後排入路橋區濱海污水處理廠;廢氣各污染物均可達标排放;廠界晝間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标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标準;生活垃圾收集後運至旺能公司進行焚燒處置。

污水處理污泥按危險廢物委托台州市德長環保有限公司收集後進行安全處置。本項目污染物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根據環評及備案材料,本填埋場為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的配套,作為生活垃圾填埋場飛灰安全填埋專區,僅用于填埋台州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産生的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固化物。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對照相關監測、監理等材料,本項目在實施過程及試運行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的要求,廢水、廢氣均達标排放,驗收組建議原則通過台州市園林綠化管理處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填埋場項目(一期)環境保護設施(廢水、廢氣)竣工驗收。


七、後續要求

1、加強進場道路建設管理,強化飛灰入場控制,落實入場飛灰監測工作,确保飛灰進場符合相關規範要求。

2、強化臨時覆蓋措施,完善雨污分流工作,确保膜上受污染的雨水及初期雨水不進入地表水及地下水環境。

3、強化内部環保管理,完善各類環保運行台賬,完善環保管理規章制度;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規範操作規程,确保各項污染物達标排放。

4、待項目整體建設完成後,抓緊進行整體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公示:台州市園林綠化管理處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填埋場項目自主驗收監測調查報告(修改稿)